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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专利

本页提供关于澳大利亚专利申请要求,澳大利亚专利法及其程序的介绍。

本页内容涵盖:

澳大利亚专利本案要求

澳大利亚专利新颖性

  • 澳大利亚绝对是一个新颖的国家。 这意味着,对世界任何地方的发明的盗用将会在优先权日之前被作废。
  • 澳大利亚有从非机密公布起12个月的宽限期,且不会被作废。 但是,澳大利亚专利法规定,完整的澳大利亚专利申请需在12个月的宽限期满之前提交 (PCT 申请是澳大利亚指定的一种完整的澳大利亚专利申请,临时申请不是完整的申请)。在提交声明时不需要涉及公布。在宽限期到期前还有更多的限制,如想了解详情,请联系我们。

澳大利亚发明步骤(显著性)

  • 在澳大利亚专利申请要求中,澳大利亚发明步骤的测试是是否本发明可以很明显的被从事本行业的人根据一般常识判断为在相关声明及若干已有技术信息的优先权日之前在澳大利亚就存在的。
  • 澳大利亚专利法的一个特殊要求是已有技术在被考虑评定发明步骤之前,必须被PSA查明,了解及看做先关。
  • 在2010年的最近版本的澳大利亚专利审查中,‘明显可尝试’问题可以在评定发明步骤时被询问。 “PSA 是否被直接引导为当然会尝试声明的发明来期待会产生针对此问题的好的解决方案?”
  • 发明步骤在审查阶段产生的反对理由可以被聪明的论点克服。

澳大利亚专利审查

澳大利亚专利法规定,申请人须在申请日(PCT申请登记国家阶段的国际备案日)之后的五年内的任意时间自愿申请审查。在澳大利亚专利申请要求中,申请一个审查的日期一般为进入国家阶段后的6至30个月。审查必须在方向日的6个月内被申请。

如果得到美国,加拿大或者其他欧洲专利公约的签署国授予的申请回应, 便有可能申请修改审查。在澳大利亚专利申请要求中,认证过的申请回应需要备案并且国家阶段登记需要得到修改以匹配国外的申请回应。

澳大利亚专利修正条款

认证之前

自愿修正条款可能在进入国家阶段时被备案。修正条款可能不会对申请备案日无法公布造成实质影响。

认证之后

自愿修正条款可能在专利申请被采纳后备案。然而,这样的修正条款必须在声明认证的范围内。

澳大利亚专利延期

澳大利亚专利法规定从PCT申请备案或澳大利亚专利申请备案起的5年后,标准澳大利亚专利申请需缴纳延期年费。 一旦得到授予,需缴纳有效期内的延期费用。标准专利的最大有效年限是20年。然而药物专利申请可能会得到5年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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