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创新专利
创新专利概述
澳大利亚实用模型专利被称作“创新专利”。 当一个澳大利亚创新专利由于低起点的需要鉴定的专利性而被考虑2级澳大利亚专利时,可以在专利诉讼中成为有力工具。 以下的内容将对比创新专利与标准专利的利弊。
创新专利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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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专利相对于标准专利的优势
创新专利的优势包括:
快速取得专利许可
创新专利许可常在8周内取得。 因为创新专利不是许可前真正的专利审查的原因 (然而他们是正式审查需要提交的手续)。
低专利性要求
创新专利的许可要求相对于标准专利更容易达成。 特别是创新专利的取得不需要已有技术的创新。 创新专利的取得仅需要创新过程,尽管这个要求可以通过创新讨论对产品或过程做出实质贡献而轻易达成。 从显著性不是合法的无效力的理由以来, 创新专利很难被无效化。
创新专利作为专利诉讼工具
由于创新专利取得快和难无效化, 它成为理想的澳大利亚专利诉讼手段。
增强提高产品和过程的专利保护
创新专利作为专利性低起点的原因, 它在对可能因果明显而不能被标准专利的产品及过程提高的保护上特别有效。
创新专利相对于标准专利的劣势
创新专利只有8年的有效期
创新专利有五个所有权的上限(尽管所有的所有权可能是独立的)。

